对于关于类似从事艺人、演员、明星等具有公众性形象的文娱产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的申请建议

天腐的多喵:

对于关于类似从事艺人、演员、明星等具有公众性形象的文娱产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的申请建议

给提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官网步骤如下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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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具体建议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文娱产业的发展势头也是相当迅猛。而在这飞速发展的阶段中,由于其发展速度过快,导致乱象丛生,不断出现各种有损我国文化产业形象,有违我国社会道德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为了规范我国文娱产业类似从事艺人、演员、明星等具有公众性形象的相关从业人员的相关素质,在此提议,应当建立许可其入职的相关法律、道德等方面的从业考核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相关考试内容进行考核复查。


提议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 推动相关从业人员法律和道德政治的考核制度的建立。



基于我国国情和世界发展,有必要让我国具有公众性形象的文娱产业相关人员在深刻认知到我国基本国情、国策、相关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基础上,面对国际大环境,有着正确的应对态度和答复内容。所以建立相关法律和道德政治的考核制度刻不容缓。


同时由于相关人员从事的是具有公众性形象的职业,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不可避免的引导和难以估计的影响力,所以对于相关人员本身的法律基础水平,以及相关政治道德的考核也必不可少。



  1. 建立完善的考核、复查机制



因为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时代在不停的前进,所有相关的考核也需要在与时俱进的同时不断地进行复核审查,以达到督促此类公众人物不断进步的同时,为社会树立相应榜样性代表的作用。



  1. 确定考核难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具有权威性



公众性人物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相应的考核制度的建议也需要具备权威性和相应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推动文娱产业不断规范化,法执化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准备。










最后,我说实话我很讨厌举报


但是公权力实在是很好用怎么办呀?


所以我决定写信建议给你们亲爱的正主加几门考试




要转的自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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